案件名称 |
对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(驾驶员)的处罚 |
被处罚人(单位) |
刘小吉 |
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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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事由 |
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(驾驶员) |
处罚依据 |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三)项 |
处罚结果 |
罚款1000元 |
处罚机关 |
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|
处罚日期 |
2024-12-16 |